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原标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16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说明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589,770,5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人民币(含税)。
2、2015年末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的股本变化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崇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6号),本次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苏崇德等19人购买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科技”)100%股权、向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6方购买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享荣”)49%股权并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5,239,777万股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审核通过。
2016年4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此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向苏崇德等19人、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6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新增股份30,400,625股,于2016年5月4日登记到账,于2016年5月5日正式上市。至此,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620,171,214股。
以上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5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3、本次权益分派因股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过程中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遵循“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171,2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4607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4147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4607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92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46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3、咨询联系人:冯骏、杨丽莎
4、咨询电话:86-21-69926000转董事会办公室
5、传真:86-21-69926163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决议;
2、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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